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6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雪群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五个新萍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