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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8-1-6
    2. 【标题】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rd.shiyan.gov.cn/html/hy/jyjd/201801086433.html

    7. 【法规全文】

     

    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十堰市人大


    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6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提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司法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区域性增长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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