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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2-24
    2. 【标题】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www.pxspc.gov.cn/content/?1856.html

    7. 【法规全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2月24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敏所作的《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市委提出的“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总体要求,坚持“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行、与人民同心、与发展同步”的工作原则,依法履职,敢于担当,服务发展大局,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履职能力,圆满完成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任务,为建设“五个新萍乡”、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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