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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3-29
    2. 【标题】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www.msrd.gov.cn/info/1006/3939.htm

    7. 【法规全文】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川省眉山市人大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3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罗佳明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2016年及过去五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新一届政府努力方向和2017年工作重点,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市政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项目投资为抓手,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市三届政府的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回顾过去五年,全市上下抢抓机遇、奋力拼搏,团结一心、砥砺前行,谱写了眉山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新篇章。

    会议强调,今后五年,新一届政府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以清晰的思路、有力的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全市经济实力更强、城市品质更优、生态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两个率先”决胜年,市政府要聚焦创新引领,致力追求发展质量;聚焦协调并进,致力打造新型城乡;聚焦美丽眉山,致力优化生态环境;聚焦招强选优,致力扩大开放合作;聚焦脱贫攻坚,致力增进民生共享,努力建设“实干、高效、廉洁”的人民满意政府。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全力拼搏,决战决胜“两个率先”,为建设天府新区增长极、大都市区新高地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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