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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3-29
    2. 【标题】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www.msrd.gov.cn/info/1006/3937.htm

    7. 【法规全文】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四川省眉山市人大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2017年3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环保局局长钟建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提交的《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肯定了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目标及重点。

    会议认为,2016年,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设,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完成了环保目标任务,全市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

    会议强调, 2017年是“环境保护年”,全市要深入推进“点长”治气、“河长”治水、“田长”治土,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全面加强生态保护、治污减排、执法监管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民动员,真抓实干,打一场环境保护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为建设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眉山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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