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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1-22
    2. 【标题】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gyrd.gov.cn/detail.action?id=2814

    7. 【法规全文】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月22日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7日在市城区召开,会期预计三天。

    建议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和动员全市人民,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落实省委治蜀兴川方略,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总体部署,聚力项目投资、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不辱使命,开拓创新,奋力推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开放、活力、畅达、幸福之城,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而努力奋斗。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广元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3、审查广元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4、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审议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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