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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接受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辞职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1-13
    2. 【标题】关于接受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辞职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cspc.gov.cn/jyjd/201701/t20170114_31963.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接受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辞职的决定

    关于接受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辞职的决定

    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辞职的决定


    关于接受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辞职的决定





    2017年1月1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通过


      

      因任职年龄到限或工作需要,王增建等6名同志提出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职务的请求。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

      王增建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严铁桥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秦琳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何大清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王福耀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王杨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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