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东省梅州市人大常委会
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2日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谭君铁市长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我市“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的工作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科学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报告所提出的“十三五”主要目标任务和2016年工作安排,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了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部署,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加快梅州苏区振兴发展的攻坚期,全市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力加快梅州苏区振兴发展,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全市上下必须围绕振兴发展目标,扭紧“三大抓手”,深入实施“一区两带”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实体经济,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改善民生,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南,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为全面加快梅州苏区振兴发展,谱写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