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郑香元同志辞去孝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郑香元同志辞去孝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湖北省孝感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郑香元同志辞去孝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郑香元同志辞去孝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2月28日孝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建议和郑香元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孝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孝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郑香元同志辞去孝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