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陈新武为十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陈新武为十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常委会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陈新武为十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陈新武为十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6年12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陈新武为十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陈新武
陈新武,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湖北黄冈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