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23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萍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萍乡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萍乡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萍乡市2014年市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市级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萍乡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