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3-5-30
    2. 【标题】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
    3. 【发文号】令第636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务院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zwgk/2013-06/08/content_2422468.htm

    7. 【法规全文】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36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3年5月30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合资保险公司、独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第二款修改为:“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应当由其总公司无偿拨给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本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