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1. 【颁布时间】2001-6-15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2013-4-8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
      注:本法规2013-4-8已经被id415256法规废止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法行(2000)26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自杀、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

    2001年6月15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