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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1-11-9
    2. 【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3. 【发文号】发改运行[2011]2407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1tz/t20111208_449720.htm

    7. 【法规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1]24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委、经贸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推动电网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我委制定了《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
    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
    一、总体思路
    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定量
    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电网企业电力需求侧管
    理目标责任评价和考核制度,确保实现《电力需求侧管理办
    法原则上不低于经营区域内
    上年售电量的0.3%、最大用电负荷的0.3%。
    (三)考核方法。采用量化办法,相应设置电力电量节
    约指标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 分。电
    力电量节约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根据目标完成率进行评
    分,满分为60 分,超额完成指标的适当加分;电力需求侧
    2
    管理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电网企业落实电力
    需求侧管理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40 分。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 分及以上)、良好(80-89
    分)、合格(70-79 分)、不合格(70 分以下)四个等级。
    未完成电力电量节约指标的,均为不合格等级。具体考核计
    分方法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
    (一)每年3 月底前,省级电网企业提出年度电力电量
    节约指标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的建议,报省级电力运行主
    管部门。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于4
    月底前核定并下达。
    (二)每年2 月底前,各省级电网企业将上年度电力电
    量节约指标完成情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报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
    部门,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并于3 月底前将评价报告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每年3 月底前,国网公司、南网公司将上年度电力电量
    节约指标完成情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报
    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
    部门,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于6 月底前形成综合评价
    考核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三)蒙东电网由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组织
    3
    考核;京津唐电网按照属地原则分别由有关省级电力运行主
    管部门组织考核。
    (四)地方电网企业、趸售电网企业的考核工作,由相
    关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保障和奖惩措施
    (一)各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电力需求侧管理
    专项资金、完善峰谷电价制度等配套政策,为电网企业开展
    工作提供好的条件和环境。
    (二)电网企业应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制度和计
    划,为保证顺利完成工作目标提供必要的人力和资金投入。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综合评价考
    核报告,对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电网企业予以表彰,对评
    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符合相关条件的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可申请适
    用有关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附件:一、节约电力电量的统计、计算与上报
    二、省级电网公司考核评分表
    4
    附件一:
    节约电力电量的统计、计算与上报
    一、用语定义
    (一)最大用电负荷:本方案中最大用电负荷是指统调
    最高用电负荷,即本地统调发电负荷与净受电力之和的最大
    值。
    (二)售电量:本方案中售电量是指供电营业区域内销
    售给终端用户的电量,包括销售给本区(县)终端用户(不
    含趸售用户)的电量和不经过邻区(县)电网而直接销售给
    邻区(县)终端用户的电量。
    二、统计范围
    电网企业电力电量节约量包括电网企业自身、所属节能
    服务公司实施社会项目、购买社会服务和推动社会节电所节
    约的电力电量四部分。
    (一)通过下列项目实现的电力电量节约量可计入统
    计:输配电系统节电、电机系统节电、锅炉(窑炉)节能改
    造、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热泵、电蓄冷(热)、
    管理节能项目等。
    (二)项目节电量按验收后形成的年节电能力计算,实
    施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过程中实现的其他能源节约量,按照
    每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折标煤系数折算为相应的节电量。
    5
    (三)计入统计的项目数据应可监测或可核查。下列项
    目不予计入:
    1、以商业运营为主要目的的新能源发电项目;
    2、电力电量节约量难以合理认定和审核的项目;
    3、通过实施有序用电减少的电力电量。
    三、统计计算
    (一)节电量的统计计算
    1、电网企业通过实施电网改造、加强运行管理等节能
    降损措施实现的节电量,包括发、输、变、配等环节以及办
    公和生产辅助设施的节电量等,记为a A ,单位kWh。
    2、电网企业通过所属节能服务机构实施的电力用户节
    能服务项目节约的电量,记为b B ,单位kWh;
    3、电网企业通过交易方式购买获得的节电量指标,记
    为c C ,单位kWh;该部分电量暂不得超过总节电量的40%;
    4、电网企业推动电力用户实现的节电量,记为d D ,单
    位kWh;通过一定的折算系数进行折算,该系数记为λ ,λ 暂
    定为0.1;该部分电量暂不得超过总节电量的5%;
    5、电网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的节电量,记为e E ,单
    位kWh;
    6、项目节约的电力电量经过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审
    核或实现在线监测时,折算系数k=1;项目节约的电力电量
    未经审核或未实现在线监测时,折算系数k=0.8;下同;
    6
    7、上述节电量不得重复统计计算。
    年度节电量Q 统计公式如下:
    Σ Σ Σ Σ Σ
    q
    e
    e e
    p
    d d
    m
    c c
    l
    b
    b b
    i
    a
    a Q k A k B k C k D k E
    1 1 c 1 d 1 1
    a
    = = = = =
    = • + • + • + λ • • + •
    ( , , , , = 1,2, , ; , , , , = 1或0.8) a b c d e i l m p q ⋯ n k k k k k ………………(1)
    (二)第i个省级电网企业节约电力i W 的统计计算
    = + • , ( , = , , , )
    =
    k F i m n
    H
    Q
    W
    m
    f
    f f
    i
    i
    i ⋯ 2 1 Σ
    1
    ………………………(2)
    其中:
    i W ——年度电力节约量;
    i Q ——第i 个省级电网企业实现的年度节电量(不含其他
    能源折算部分);
    i H ——第i 个省级电网企业统调发电设备年平均利用小
    时数;
    f F ——通过各项激励措施引导用户合理安排生产以及
    应用调荷新技术、新设备(如热泵、双蓄空调等)所降低的
    电力负荷需求。
    (三)节约电力W 的统计计算
    = ,( = , , , )
    =
    W W l m
    l
    i
    i ⋯ 2 1 Σ
    1
    …………………………………(3)
    其中:
    i W ——第i 个省级电网企业实现的电力节约量。
    四、指标统计与报送
    各类项目应通过网上填报和纸质报表两种方式报送到
    7
    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数据平台,并逐步实现对有关用户用电
    的在线监测。
    8
    附件二:
    省级电网企业考核评分表
    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节约电力
    电量指标
    (60 分)
    年度节电
    量指标
    30
    完成年度节电量指标得30 分,完成指标的90%得27 分,完成
    80%得24 分,完成70%得21 分,完成60%得18 分,完成50%
    得15 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超额完成可适当加分,最多加
    5 分(节电量占上年售电量比例每提高0.01%加1 分)。本指标
    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完成年度节电量指标,考核结果即为不合
    格。
    年度节约
    电力指标
    30
    完成年度节约电力指标得30 分,完成指标的90%得27 分,完成
    80%得24 分,完成70%得21 分,完成60%得18 分,完成50%
    得15 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超额完成可适当加分,最多加
    5 分(节约电力占上年最大用电负荷比例每提高0.01%加1 分)。
    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完成年度节约电力指标,考核结果
    即为不合格。
    需求侧管
    理措施落
    实指标
    (40 分)
    制度建设3
    1、制定了本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2 分;
    2、制定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计划,1 分。
    组织管理2
    1、设置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岗位,1 分;
    2、配备了电力需求侧管理专业人员,1 分。
    宣传培训3
    1、每年开展不少于4 次的宣传活动,1 分;
    2、每年开展培训活动不少于2 次,1 分;
    3、制定有关工作人员轮训制度并落实,1 分。
    技术支持5
    1、负荷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70%以上,3 分;
    2、负荷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10%以上,2 分。
    资金投入5
    电网企业建立与目标相适应的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并落实
    到位,5 分。
    实施电力
    需求侧管
    理新机制
    6
    1、建成1 家及以上节能服务机构,并实际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等,3 分;
    2、所属地市供电企业具备能效网络小组或类似组织,并开展活
    动,3 分。
    重点项目
    实施效果
    6
    抽查每年上报的重点节约电力电量项目,每查出1 个不合格项目
    扣1 分,扣完为止。
    其他考核10 由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机动掌握。
    小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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