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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12-27
    2. 【标题】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3. 【发文号】财税[2010]127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gzdt/2010-12/28/content_1774563.htm

    7. 【法规全文】

     

    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财税[201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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