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0-8-28
    2. 【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npc.gov.cn/huiyi/cwh/1116/2010-08/28/content_1593147.htm

    7. 【法规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决定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 2005年4月13日在第59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的《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同时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公约》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约束。

    二、根据《公约》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公约》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管辖权。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