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06-11-12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iprlaw.cn/file/200611169417.html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年来,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认定了一定数量的驰名商标。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及时掌握和研究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情况和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设立备案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下发前,已经生效的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将一、二审法律文书连同认定驰名商标案件的统计表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备案;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各高级人民法院对于辖区内法律文书已生效的涉及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在文书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一、二审法律文书及统计表报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备案。

    附:统计表式样(略)





    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