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答复

    1. 【颁布时间】1995-9-18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答复
    3. 【发文号】法函〔1995〕121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答复
    1995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5〕123号《关于国家赔偿法实施后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赔偿案件,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用。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