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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沪0116刑初495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22-7-15)



    (2022)沪0116刑初495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徐某,女,1980年6月20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本科文化,无业,户籍地本市松江区工业区,住本市松江区;因本案于2021年11月25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7月6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金检刑诉〔2022〕4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6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经报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案由本院审理。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宓周琴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2019年8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徐某利用“嘟嘟麻将”APP亲友圈组织赌博人员,制定赌博规则,以“松江百搭”的形式进行赌博,并向赌局中大赢家收取台费,共计收取台费人民币8万余元。
    2021年11月25日,被告人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本案审理阶段,被告人徐某向本院退缴了上述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被告人徐某在庭审中亦无异议,且认罪认罚,并有其签名确认的相关账号截图照片、聊天记录截图、微信交易记录明细,证人孙某、秦某、徐某、王某、费某、金某的证言及签字确认的相关聊天记录照片、微信交易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封存笔录、侦破经过及调取的相关信息明细及统计表格、户籍信息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徐某退缴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有悔罪表现,结合其犯罪情节及相关社区单位意见,可以适用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徐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二、在案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及退缴的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员 沈 磊
    书 记 员 张洁卿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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